新发布的生产企业检查公示,标示“质量负责人”

前有新规,后出现在检查公示,“质量安全负责人”需重视。

近日(12月9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2年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信息公示(双随机)。

据公示显示,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规,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被检查出生产环节存在缺陷(8-11项不等),受到安徽省药监局“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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