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不得以“医生”命名?听听食药监、“医生系”品牌怎么说

对于前日广东食药监局发表的《批复》中提到——新申请备案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医生”进行命名,已使用“医生”命名的化妆品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否则会被强制注销。各方怎么说?

4月15日,广东食药监局官网转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命名有关事宜的批复》(下称《批复》)。《批复》中提到,新申请备案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医生”进行命名。已使用“医生”命名的化妆品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否则会被强制注销。

一时间,《批复》的发布引起广大化妆品企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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