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违约“抛弃”卉博,贝德玛“劈腿”悠可强换TP

合同上不起眼的条款,成为品牌方无责抛弃合作伙伴的法律依据。

近日,上海卉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卉博”)与上海贝德玛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后文简称“贝德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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