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实施,商家们注意了!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已正式施行,此次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

2022年7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

而2000年10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1年11月7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文版权归“聚美丽”所有
投稿、转载、合作等事宜请联系:news@jumeili.cn
未经许可转载此文,聚美丽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您还未登录

 

请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登录后查看全部内容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