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监管迎重大利好!

首批新原料成功“转正”!

首批通过安全监测期并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原料诞生了!

日前(6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以下简称:公告)

本文版权归“聚美丽”所有
投稿、转载、合作等事宜请联系:news@jumeili.cn
未经许可转载此文,聚美丽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您还未登录

 

请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登录后查看全部内容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