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25号)》(以下简称:通告)。
据通告显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红色)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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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发膏为“重灾区”。
昨日(7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25号)》(以下简称:通告)。
据通告显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红色)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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