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正式实施,有功效宣称的化妆品在上市前需要经过功效评价,从此成为硬性指标。继今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行后,新法规再次被全行业的从业者们围观,也出现了诸多相关的培训班和论坛对话。
新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落地,已然开启了业内全新的时代。聚美丽记者此前采访的行业资深人士们都认为,无论是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还是必须要求功效验证,都是从监管层面在推动化妆品行业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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