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确保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申报工作顺利开展,今日(6月2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根据根据国家局2020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疫情期间进口化妆品相关证明性文件提交形式的通告》(2020年第38号),并参照2022年4月27日国家局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复函》(药监综妆函〔2022〕226号),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办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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